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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刚老师、张志忠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网发表理论文章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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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恒”与“变”

2024-12-05 作者:王刚 张志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守正创新作为新时代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实践遵循,贯穿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守正创新这一重大原则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自觉,更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的行动指南。那么,如何把握守正创新这一重大原则的深刻意涵呢?又该如何认清其区别于一般性方法论的独特指向呢?这要求我们将守正创新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观照之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恒”与“变”中,明确守正之“正”的根本遵循,明晰创新之“新”的内在依据,进而把握守正与创新之间的相互依存、协调一致、动态交互辩证关系,从而切实将这一重大原则内化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自觉与行动自觉。

  守正之“正”,源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恒”

  守正的本质为坚守正道,即无论改革进展到何种阶段都始终不能偏离的根本原则、不能动摇的核心价值。那么,守正之“正”源于何处?什么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决不能改、必须持之以恒始终坚守的呢?问题的答案必须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恒”中寻找。改革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以“恒”为根基,是有方向、有原则、有目标的持续过程。这里的“恒”是贯穿于改革始终的核心价值与根本原则,确保改革的方向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始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上述这些要点直接统摄着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因此,守正之“正”不是刻舟求剑、因循守旧,而是因正确而坚守,坚守方向、立场、价值等长久不变的改革之“恒”,以确保改革之“变”始终围绕“恒”的核心准则展开。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守正之“正”,就是将改革之“恒”贯彻始终、落实到位。因而,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守正的核心意涵,就在于“守方向之正”“守立场之正”“守原则之正”。“守方向之正”就是要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之正,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之恒。方向是事关改革“向何处去”的根本问题。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才能确保改革朝着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目标前进。“守立场之正”就是要守以人民为中心之正,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立场之恒。立场是关乎改革“为了谁”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守原则之正”就是要守“六个坚持”之正,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恒。原则是关系改革“怎么改”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不断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

  创新之“新”,依托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变”

  创新是改革的核心驱动力,也被视为改革开放的生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创新绝非盲目的实践探索,而是有明确的方向性和针对性。那么,创新之“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如何使其真正切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呢?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必须回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变”的现实观照中。“变”是社会发展的必要诉求,也是改革的核心特质和最大难点。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已经步入攻坚期、深水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对着外部环境之变、问题挑战之变、方法思路之变等诸多新变化。只有在“变”中求“新”,才能顺势而为在“变”中求“进”。因此,创新之“新”必须依托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变”展开,唯有在“变”的框架内展开“新”的探索,才能切实破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创新之“新”,就是基于改革之变的现实需求、围绕改革之变的内在逻辑、指向改革之变的总体目标,从而使创新在“正确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中真正回应并引领改革之“变”。首先,创理论之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识变提供思想武器。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变化、新特征、新问题以及新挑战,单纯依靠零散的观点或模糊的认识难以应对复杂局面。只有以理论创新为指引,才能透过变化表象,更好地洞察世情、认识国情、把握党情,进而确保改革过程中战略得当、行动科学、路径明确。其次,创制度之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变提供关键支撑。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改革不是局限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而是要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的全方位改革,所以必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改革之“变”的冲击,激发“中国之制”的优势,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最后,创实践之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动力。改革的成功不仅依赖于顶层设计的方向指引,还需要通过实践创新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创新应以问题为牵引,以创新为驱动力,瞄着现实问题去行动,强化攻坚克难,狠抓任务落实,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答卷。

  把握“恒”与“变”内在统一性,处理好守正与创新辩证关系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与此同时,在价值立场、方向原则、道路旗帜、治国理念等方面具有持之以恒的“长久不变”。可以发现,“恒”与“变”的统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内在特质,也是我国改革既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又不断取得新辉煌的重要原因。其中“变”是改革的动力,“恒”是改革的根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在“变”中坚持“恒”,以“恒”引领“变”。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恒”与“变”内在统一中,把握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要认清“恒”是守正的根本遵循,“变”是创新的内在依据。另一方面,还应在“恒”与“变”的统一中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厘清守正与创新之间相互依存、动态交互、协调一致的复杂关联,避免陷入“新”瓶装“旧”酒、“知”与“行”相脱节等误区。首先,守正是创新的前提,确保创新在正确的轨道上展开。唯有守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新才能不偏离方向,真正地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其次,创新是守正的最终目的,赋予守正以活力和生命力。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守正绝不等同于墨守成规、故步自封,而是在与时俱进中返本开新。以创新之力激活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才能把握历史主动,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注入强大动力。最后,守正与创新绝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在“恒”与“变”、“破”与“立”、“行稳”与“致远”中,把握守正与创新的相互依存性、协调一致性、动态交互性,以守正之“恒”为创新之“变”提供方向,以创新之“变”为守正之“恒”提供生命力,从而在守住创新的轨道上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廉政研究中心”的开放课题成果】

  (王刚,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志忠,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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