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地方标准公告,批准由我校牵头制定的《旅游景区智慧服务规范》(DB15/T 4497—2026)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2026年9月14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44)归口。我校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数字云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旅游协会、赤峰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韩冬副教授为主要牵头起草人,全程负责标准的立项论证、框架设计、条文撰写及修改完善工作。 |
当前,数字技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智慧旅游已成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该标准立足自治区文旅资源特色与智慧旅游发展实际,遵循“统一设计、分步实施、集成应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系统规定了旅游景区智慧服务的术语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支撑设施、数据服务资源、智慧服务应用等核心内容,适用于全区提供智慧服务的各类旅游景
区。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全区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提供了系统性、可操作性的技术指南,有助于规范景区智慧服务流程、提升游客游览体验、打通各地景区数据壁垒、促进文旅资源整合共享,将有力助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标准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此项标准的制定,是我校发挥学科优势、服务自治区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体现了我校聚焦区域发展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的实践能力。我校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动标准化成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深度融合,为自治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内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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