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xml:namespace>
召开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
2016年9月23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在艺术楼B4003学院会议室召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研讨会由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刘国栋主持,学院副院长傅锁根、院长助理兼教务行政办主任吕俊、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傅锁根副院长就“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基础”课作为促进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实践教学环节与大学生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法制观的树立密切相关,在实践教学改革中一定要紧密结合该课程的具体特点和工作开展中的可操作性,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生了解社会与服务社会相结合,集体备课、认真研讨,以期找到更好的实践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与会老师围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设计思路、目的与任务、内容与要求以及实践教学考核的方式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基础”课是大学生入学的第一门政治理论课程,作为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的开展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对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紧密结合学生的具体实际,努力做到让学生把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实践内化为自身行为的标准,使学生真正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做到知行统一。
在充分听取与会教师意见并结合此前实践教学开展具体经验的基础上,会议制定了“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方案(草案),并上报学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