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根据《内蒙古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 面向应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3. 符合《内蒙古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4. 全日制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近。
5. 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近。
6. 攻读硕士期间,以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
7. 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8. 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二、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材料邮寄按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杜雨芊老师 邮编:010070 电话:0471-4996209
2. 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导师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秘书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考核采用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并计入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考生不低于60分。专业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拟录取考生不低于75分。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考核成绩×30% + 专业考核成绩×70%
4. 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 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办法由由内蒙古大学马克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