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党团工作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3-01 关闭 字体:  

根据《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选拔范围

所有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作、无工资收入。

第二条  选拔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 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 全日制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近。

4. 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近。

5. 攻读硕士期间,以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

6.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

7. 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第三条 选拔程序

   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全日制全脱产2+3”模式培养,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学年。

第五条 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 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秘书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考核采用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并计入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考生不低于60分。专业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拟录取考生不低于75分。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考核成绩×30% + 专业考核成绩×70%

 

第六条  本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