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栋,男, 1975年生,一级讲师。 学术研究领域和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教育经历: 1995.09—1999.07,就读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09—2006.07,就读于内蒙古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8.09— ,就读于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在读。 职业经历: 1999.7—至今,内蒙古大学执教。 学术兼职: 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所授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科公共必修课) 科研课题: 1、主持课题 ★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路径选择(立项编号:2010C001),2010-201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主持。 代表论文: 1.《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蒙古日报论道版2015年7月20日 联系方式: 2211348370@qq.com
刘国栋,男, 1975年生,一级讲师。
学术研究领域和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教育经历: 1995.09—1999.07,就读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09—2006.07,就读于内蒙古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8.09— ,就读于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在读。
职业经历:
1999.7—至今,内蒙古大学执教。
学术兼职:
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所授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科公共必修课)
科研课题:
1、主持课题
★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路径选择(立项编号:2010C001),2010-201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主持。
代表论文:
1.《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蒙古日报论道版2015年7月20日
联系方式:
2211348370@qq.com